RoHS (2002/95/EC)指令 推行计划表
2003年2月13日 |
在欧盟官方刊物中公布指令 |
2004年8月13日 |
欧盟成员国执行国内法规 |
2005年2月13日 |
执委会审核指令范围 |
2006年7月1日 |
欧盟市场中的电机与电子设备必须符合指令要求 |
厂商的责任
自2006年7月1日起,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8类产品都必须遵守本指令附录规定, 不含上述规定的有害物质、使用量在限制值下或确保应用范围满足指令规定。 目前,该指令尚未包括医疗设备以及监控设施。 如果设备中含有大量不同材料时,对所有物料以及单一设备的组件进行测试在经济上是不 可行的。因此,设备的生产厂商须将其组件与原材料供货商纳入评估流程。 现在,在市 场上符合RoHS要求的材料与组件越来越多,尤其是塑料类及非金属类材料组件更是 RoHS最需追踪的对象。
华标检测提供的服务:
● 对组件/原材料/设备进行RoHS测试与验证服务
● 以ISO 14000对工厂与供货商进行评估与验证
● 为零组件材料及成份声明提供支持
● 对原材料或组件供货商进行第三方评估
● 对组件与材料作事先符合测试
● 回收设计支持(DfR)
● 拆卸设计支持(DfM)
● 环境设计支持(DfE)
PAHs测试
限制PAHs的法规依据
德国食品及日用品法 (Lebensmittel und Bedarfsgegenstandegesetz - LFGB) (German Food Commodity and Feed Law) 第30节制定了PAHs的可允许限值:
检测极限为0.1 mg/kg。若材料被检测出低于0.1 mg/kg,则视为ND(未检测到)。(GS标志的定量限值为0.2 mg/kg)。
什么是PAHs
PAHs (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多环芳香烃),是由二个至七个不等的苯环所组成的线状、角状或一团状的化学结构物。目前已知的PAHs超过100种以上,而被美国环保署列明受管制的PAHs则有16种 (见上表)。其中Benzo(a)pyrene是第一个被发现具致癌性的PAH,其含量约占全部致癌性PAH的1-20%。
PAHs的来源及应用主要是由于含碳化合物不完全燃烧或在石化燃料的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如煤炭、油、木头、垃圾和其它有机物质在不完全燃烧的情况下都会产生PAHs;煤焦油、石油、木炭、原油、柏油、矿物油、润滑油、电解溶液和染料中也可能会发现这些物质,而电子产品中的塑料、橡胶材质则是含有PAHs的高风险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