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 对医疗器械有明确和严格的定义,其定义如下: “ 所谓医疗器械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仪器、装置、工具、机械、器具、插入管、体外试剂及其它相关物品,包括组件、零件或附件:明确列于 National Formulary 或 the Unite States Pharmacopeia 或前述两者的附录中者;预期使用于动物或人类疾病,或其它身体状况之诊断,或用于疾病之治愈、减缓与治疗者;预期影响动物或人体身体功能或结构,但不经由新陈代谢来达到其主要目的者 ” 。
只有符合以上定义的产品方被看作医疗器械,在此定义下,不仅医院内各种仪器与工具,即使连消费者可在一般商店购买之眼镜框、眼镜片、牙刷与按摩器等健身器材等都属于 FDA 之管理范围。它与国内对医疗器械的认定稍有不同。
根据风险等级的不同, FDA 将医疗器械分为三类( Ⅰ , Ⅱ , Ⅲ ), Ⅲ 类风险等级最高。 FDA 将每一种医疗器械都明确规定其产品分类和管理要求,目前 FDA 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共有 1 , 700 多种。任何一种医疗器械想要进入美国市场,必须首先弄清申请上市产品分类和管理要求。
FDA 针对医疗器械制订了许多法案,并不时地进行修改和补充,但根本的法案并不多,主要包括:联邦食品、药品与化妆品法案( FD&C Act ,根本法案);公众健康服务法案;公正包装和标识法案;健康和安全辐射控制法案;安全医疗器械法案;现代化法案。对这些法案, FDA 给予了非常详细的解释,并配套有具体的操作要求。企业在计划进入美国市场前,需仔细评估针对自己产品相关的法规和具体要求(包括不同的美国产品标准要求)。
在明确了以上信息后,企业就可以着手准备有关的申报资料,并按一定程序向 FDA 申报以获取批准认可。对于任何产品,企业都需进行企业注册( Registration )和产品列名( Listing )。对 Ⅰ 类产品(占 47% 左右),实行的是一般控制( General Control ),绝大部分产品只需进行注册、列名和实施 GMP 规范,产品即可进入美国市场(其中极少数产品连 GMP 也豁免,极少数保留产品则需向 FDA 递交 510 ( K )申请即 PMN ( Premarket Notification ));对 Ⅱ 类产品(占 46% 左右),实行的是特殊控制( Special Control ),企业在进行注册和列名后,还需实施 GMP 和递交 510 ( K )申请(极少产品是 510 ( K )豁免);对 Ⅲ 类产品(占 7% 左右),实施的是上市前许可,企业在进行注册和列名后,须实施 GMP 并向 FDA 递交 PMA ( Premarket Application )申请(部分 Ⅲ 类产品还是 PMN )。
对 Ⅰ 类产品,企业向 FDA 递交相关资料后, FDA 只进行公告,并无相关证件发给企业;对 Ⅱ 、 Ⅲ 类器械,企业须递交 PMN 或 PMA , FDA 在公告的同时,会给企业以正式的市场准入批准函件( Clearance ),即允许企业以自己的名义在美国医疗器械市场上直接销售其产品。至于申请过程中是否到企业进行现场 GMP 考核,则由 FDA 根据产品风险等级、管理要求和市场反馈等综合因素决定。
综合以上内容可知,绝大部分产品在进行企业注册、产品列名和实施 [FS:PAGE] GMP ,或再递交 510 ( K )申请后,即可获得 FDA 批准上市。
1 . 510(K) 文件也即 FDA 对 PMN 所需的文件,因其相应 FD&C Act 第 510 章节,故通常称 510 ( K )文件。对 510 ( K )文件所必须包含的信息, FDA 有一个基本的要求,其内容大致如下:
【内容从略,详情请与我公司联系】
2 .实质相等性比较( SE )
【内容从略,详情请与我公司联系】
3 . 510 ( K )审查程序
【内容从略,详情请与我公司联系】
在申请前必须明确产品是否被 FDA 认作医疗器械、产品类别、管理要求,明确申请工作内容;
对申请上市的产品查阅有否美国强制标准,产品是否符合该标准(一般要求检测机构的正式检验报告);
在准备 510 ( K )申请文件前,需考虑是否真正需要递交、何时递交以及递交哪一种性质的 510 ( K )申请:常规 510 ( K )、特殊 510 ( K )、简化 510 ( K );
对申请过程中 FDA 所提出的问题应及时给予书面的、及时的回答;
向 FDA 递交的所有资料纸张大小应采用 Letter Size ( 21.5cm X 29.7cm );
所有递交 FDA 的资料企业需留有备份,因为 FDA 在收到申请资料后即电子扫描登录,同时销毁申请资料,并不归还企业。
对少部分产品, FDA 将对企业进行现场 GMP 考核,企业需参照美国 GMP 管理要求,并在 FDA 现场审核时配备合适的、对 GMP 和企业有一定了解的翻译人员;
告知 FDA 的正式联系人需对 FDA 法规和工作程序有一定的了解,并能与 FDA 直接交流,以方便及时反馈,企业可明确自己或委托咨询机构负责与 FDA 的日常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