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年 9 月,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美国国会通过的一个新的公共法律,法律全名是 Public Health Security and Bio-terrorism Preparedness and Responses Act of 2002 及《 2002 年公众健康安全和生物恐怖主义防范与反应法》。
“9.11” 事件对美国政治、经济、外交和公共政策带来的冲击和影响,由此可见一斑。该法对美国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进口企业,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外国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厂家及出口企业带来的影响, 可能是很多中国厂家和出口商所没有预料和想象的。
根据该法律,从 2003 年 12 月 12 日起,凡是没有在美国联邦政府 FDA 登记的外国生产厂家,其出口美国的产品,一旦到达美国港口后,如果没有申报 FDA 登记号码,在 FDA 注册备案,产品将被美国海关做 “ 行政扣压 ”(Administrative Detention) ,不得放行,直到取得登记号。 其次,食品等产品在运到美国港口之前,必须提前向美国海关和 FDA 申报。 一改长期以来外国食品等产品进口的长期一贯的做法。该法还有其他许多新的规定和措施。 需要向 FDA 登记的食品企业类型请看附录。
对美国即将实施的新规定一无所知的中国企业,如果按老办法继续与美国公司做生意,而不立即履行登记手续,无疑将在今年年底开始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美国 FDA 将在 2003 年 12 月 12 日开始要求的有外国向美国出口食品 ( 和动物食品 ) 的公司必须在 FDA 注册 , 如果没有注册这些公司的产品就不能在美国上岸 , 这里所指公司包括产品生产制作公司、包装公司、批发公司分装公司等等。 所以要想出口美国的公司必须在 2003 年 12 月 12 日之前完成在 FDA 的注册。我司现可帮助出口公司办理 fda 注册并保证出口公司在 2003 年 12 月 12 日美国政府实行这个新规定前使这些公司拿到 FDA 的注册号。
具体的依法是用中文回答问题表,我们会用英文根据其内容进行申请,费用为 600 美元或人民币 5000 元。如果现在申请注册, FDA 注册号应在 10 月底之前取得。
附录:
按照《美国第 107-188 公共法》 必须向 FDA 登记的外国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如下: 1 、 酒和含酒类饮料; 2 、 婴儿及儿童食品; 3 、 面包糕点类; 4 、 饮料; 5 、 糖果类(包括口香糖); 6 、 麦片和即食麦片类; 7 、 奶酪和奶酪制品; 8 、 巧克力和可可类食品; 9 、 咖啡和茶叶产品; 10 、 食品用色素; 11 、 减肥常规食品和药用食品、肉替代品; 12 、 补充食品(即国内的健康食品、维生素类药品以及中草药制品); 13 、 调味品; 14 、 鱼类和海产品; 15 、 往食品里置放和直接与食品接触的材料物质及制品; 16 、 食品添加剂和安全的配料类食用品; 17 、 食品代糖; 18 、 水果和水果产品; 19 、 食用胶、乳酶、布丁和馅; 20 、 冰激淋和相关食品; 21 、 仿奶制品; 22 、 通心粉和面条; 23 、 肉、肉制品和家禽产品; 24 、 奶、黄油和干奶制品; 25 、 正餐食品和卤汁、酱类和特色制品; 26 、 干果和果仁; 27 、 带壳蛋和蛋制品; 28 、 点心(面粉、肉和蔬菜类); 29 、 辣椒、特味品和盐等; 30 、 汤类; 31 、 软饮料和罐装水; 32 、 蔬菜和蔬菜制品; 33 、 菜油(包括橄榄油); 34 、 蔬菜蛋白产品(方肉类食品); 35 、 全麦食品和面粉加工的食品、淀粉等; 36 、 主要或全部供人食用的产品;
|